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调研活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月29日-31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由蔡有利副主任带队,分别到我区三个镇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进行执法检查调研。区农水局、各镇有关领导陪同调研。
执法检查组实地调研了太平镇东岸村东方鳖养殖场、岭头村养虾场建设生产情况;湖光镇月岭村撂荒地整治、三资平台和人才驿站运行情况;麻章镇迈合村连片连线项目建设及示范带创建、旭阳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情况。并在各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镇对“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当前“一法一例”贯彻实施工作存在问题困难的意见建议。
实地调研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在区政府机关办公楼7016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杜秀萍主持会议。会上,听取了区农水局、区教育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关于“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随后,执法检查组成员根据执法检查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蔡有利副主任对我区近年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于下步乡村振兴工作,他强调,一、区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一法一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主动落实本单位职责,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三、要重视引进培养科技人才,保障乡村振兴人才需要;四、要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的要素保障,想方设法优先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用地,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五要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
文字编辑:徐月雪
图片来源:徐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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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审核:蔡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