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章人大

关于调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31

区九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10


关于调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

 

2018年《麻章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实施以来,我镇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积极挖掘税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不断增强我镇财税收入,为推动经济持续良性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分成比例设置“保上压下”,乡镇财政运行困难。在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分税制体现区、镇“双赢”特征不明显,作为基层的乡镇财政要承担中央、省、市、区共四级体制的上缴和调控,乡镇税收分成过低,致使乡镇财政收入能用于本级财政支出的资金明显不足,有时不能保证镇政府正常运转。镇政府要发展经济、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社会的管理和治理等,只能靠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来解决,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各种政策性刚性支出和公益性支出的不断增加,乡镇财政运行是入不敷出。

二、税源减少、税收基数递增偏高,极易引发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当前,收入基数均以各镇前三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递增10%后的数额作为核定标准。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出现整体下滑,我镇重点企业(如晨鸣、冠龙等)在复工、生产、运输、销售等方面受到严重影响,收入出现滑坡式下降,税收明显减少。因此,如果继续按照原方案中“递增10%后的数额”作为收入基数,我镇将无法完成税收任务,面临扣减经费的状况,必将导致我镇财政陷入更加艰难的困境。

三、分成收入、超收奖励设置最高额度,影响乡镇财税工作积极性。原方案设定分成收入:2018年不超过150万元、2019年不超过180万元、2020年不超过210万元,而实际上,我镇税收在20182965万元、在20192456万元,因设置最高额度,导致我镇分成收入分别减少146.5万元、65.6万元;原方案设定超收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而实际上,我镇在2018年超收1390万元、在2019年超收874万元,因设置最高额度,导致我镇超收奖励分别减少417万元、262万元。由于分成收入和超收奖励设置最高额度,影响乡镇财税工作积极性,认为只要达到指标任务就可以了,缺少“主人翁”意识,缺乏向更高目标奋斗的冲劲和勇气。

目前,我镇企业以化工产业为主,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非常大,每年处理企业与群众的矛盾纠纷消耗大量物力财力;此外,我镇基础设施薄弱,圩镇基础设施没有纳入上级统筹管理建设范围,每年在这方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建设、维护;等等。为了提高乡镇培植财源、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乡镇更好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让发展的红利惠及乡镇,保障乡镇财政收入稳定,确保乡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我们建议:修改《麻章区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完善税收分配机制。

一、在分成收入上,更改为“企业产生的各项工商税收收入的10%核拨给太平镇,不设分成最高额度”;

二、在超收奖励上,更改为“超收奖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在收入基数上,更改为“收入基数均以各镇前三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平均递增5%后的数额作为各镇当年收入基数”。

领衔代表姓名: 陈妃立(13729174990),太平镇水厂

卢秀玉(15119589877)、周静文(13229507885)、黄海明(18820676054)、陈美冰(18300167431)、谢启肃(13822588728) 陈源(13702884728)、陈万任(13267850586